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满三年并且最后一次年度考核被评定为称职的人员,脱离原单位后拟申请社会律师执业的,可转专职律师。
一、所需资料:
1、申请书(本人基本情况及办理事项)原件2份,拟加入律所同意并盖章,县(市、区)司法局注明同意并盖章;
2、所在单位出具的最后一次公职、公司律师年度考核称职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明(退休文书原件、退休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原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其中退休证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2份
5、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6、拟加入律所聘用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所持律师执业证原件
8、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贴在一张A4纸上,注明律所、姓名
二、备注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呈报单位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同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申请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目录排序。所有原件与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照片、执业证原件形成一套资料,余下复印件形成另一套资料。
4、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需附电子版一份(表格、文书、证件都需扫描原件),电子版材料应当按照以上目录顺序排列,放在一个Word文档里。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渭南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提交申请执业证材料。受理人员进行初审: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3、经审查,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审批。
四、受理机构
渭南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受理地址:渭南市人民政府西配楼520室
联系电话:293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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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13-2930670 地址: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市便民服务中心西配楼51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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