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荔县范家司法所快速调解处理一起果农和代办冬枣买卖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6月24日,冬枣代办吴某与枣农李某签订了冬枣买卖合同,约定了冬枣收购标准相关事项,同时向李某交付定金1490元和订购款15000元,合同约定全部购买完后,再支付剩余的货款。6月27日,冬枣代办吴某向枣农李某家中存放了冬枣包装盒和两个磅秤,准备对冬枣进行包装时,双方因收购标准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李某因冬枣存放时间过长,只能将冬枣低价卖给其他果商,见此状况,吴某要求李某返还定金和赔偿款,李某以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返还,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来到范家司法所申请调解。
范家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调解后,详细了解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明晰纠纷事实情况,纠纷起因是双方签订冬枣买卖合同后,吴某要求按照合同规定的收购标准包装冬枣,而李某以自家冬枣果品优良要求提高收购价格拒绝履行合同,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单方面违约,故认定李某负有主要责任。工作人员理清事实真相后,一方面,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了《民法典》有关合同内容;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劝解李某,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若因此事导致自家冬枣口碑下降、销售困难,那就得不偿失,建议双方互相理解、各退让一步。经过调解员一番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返还吴某冬枣定金1490元和15000元的订购款、冬枣包装盒和磅秤。至此,双方握手言和,一起瓜果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经济效益的增加,涉及果农和代办、客商之间的矛盾纠纷频繁发生,对此,范家司法所提醒广大群众在瓜果交易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依法依规签订有效合同,如果产生矛盾纠纷,要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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