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夯实清廉司法建设基础,高质量推进清廉司法所建设工作,经各单位推荐和市司法局初审评估,拟确定蒲城县司法局桥陵司法所、合阳县司法局坊镇司法所、韩城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解放司法所、大荔县司法局许庄司法所、渭南市华州区赤水司法所为清廉司法所申报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现对拟申报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渭南市司法局政治处
受理电话:0913--293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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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