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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公告

第6号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1-18 16:38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渭南市司法局决定对史忠礼等6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见附件)的执业证予以注销。

史忠礼,执业证号32704191100941,违规依法注销;

张   乐,执业证号32704181100917,本人申请注销;

史   婷,执业证号32704222100981,本人申请注销;

王焕谋,执业证号32704162100852,本人申请注销;

马   丽,执业证号32704172100884,本人申请注销;

仵现荣,执业证号32704111100653,本人申请注销。

被注销的证书和执业证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13-2930663



渭南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