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渭南市司法局决定对史忠礼等6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见附件)的执业证予以注销。
史忠礼,执业证号32704191100941,违规依法注销;
张 乐,执业证号32704181100917,本人申请注销;
史 婷,执业证号32704222100981,本人申请注销;
王焕谋,执业证号32704162100852,本人申请注销;
马 丽,执业证号32704172100884,本人申请注销;
仵现荣,执业证号32704111100653,本人申请注销。
被注销的证书和执业证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13-2930663
渭南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