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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律师案件质量监管工作检查和律师办案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02 09:58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提高我市律师行业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经市司法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持续组织开展律师案件质量监管工作检查和律师办案质量评查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评查方式、范围及标准

(一)案件质量监管工作检查。主要检查各县(市、区)司法局在抓律师事务所办案质量监管、投诉调查处理及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律师案件质量监管工作检查和律师办案质量评查整改落实情况,年度考核抽查案件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律师事务所在贯彻统一收案收费、收费公示、案件审批、首问笔录、风险告知等制度,案件质量监管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投诉调处机制,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及开具合法票据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主要通过听取县(市、区)司法局、律所工作汇报、查看工作台账、查看律所制度建设情况、查看案卷、查看投诉受理调查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办案质量评查。评查采取评查案卷及电话回访当事人的方式进行,案卷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所抽查案卷10-20本。案卷评查范围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已办结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案卷评查标准按照《全市律师行业案件质量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执行(附后)。评分实行百分制,分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不满90分为“良好”,60分以上不满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检查和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评查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严格按照检查和评查内容和标准,对辖区内的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认真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

(二)组织检查和评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组成检查评查小组,分组开展工作。检查中,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律所在提高办案质量方面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汇总。评查中,评查人员对照标准,逐卷作出评价,现场进行打分,并填写检查记录,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案卷,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评查工作小组的要求进行改进和规范。检查评查结束后,各小组将本组检查评查结果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并抄报市律师协会。报告应包含本小组检查评查总体情况,以县(市、区)司法局及辖区事务所为单位提出好的做法及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对问题整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落实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市司法局将检查和评查结果反馈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所,并限定整改时限。各县(市、区)司法局针对评查反馈的问题,制定本辖区整改落实方案,负责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检查和评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严肃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和惩戒。

活动结束后,市司法局将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总结表彰,树立典型,并把这次评查情况作为对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开展律师案件质量监管工作检查和律师办案质量评查工作是今年全市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司法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以这次检查和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律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服务质量及案件质量监管等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到以查促改进,以评促工作,推进我市律师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渭南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日             

网络编辑:渭南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