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渭南市公证处:
现将陕西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马豪辉等305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的通知》(陕司通(2025)1号)及《转发司法部关于印发2025年度注册的中国 委托公证人(香港)名单的通知》(陕司通(2025)2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转发各公证处,作为受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的
涉港公证文书核验的依据。
附件:陕西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印发2025年度注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名单的通知》(陕司通(2025)2号).pdf
陕西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马豪辉等305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的通知》(陕司通(202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