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医调中心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适应形势的新变化,按照“抓早、抓小、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坚持调防结合,不断提升医患纠纷化解实效;坚持预防为先,开展了“深入基层走访,预防医患纠纷”走访摸排活动,成功化解医患纠纷12起。
近期,临渭区医调中心在学习继承“枫桥经验”的实际中,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一三三八三”模式。
健全机制一平台
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好医调中心这个平台。
(一)队伍过硬。通过五年的队伍建设,具有一支政
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法律法规、作风过硬、清正廉洁、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专职调解员队伍。
(二)三种调解。在医调中心这个平台上,双方可以选择由医调委进行人民调解,也可以选择由卫生计生局进行行政调解,还可以选择由巡回法庭进行司法调解。
(三)架构合理。设有“六室一庭”的组织框架:接
访受理室、纠纷调解室、专家咨询室、综合调研室、事故理赔室、公安警务室和巡回法庭,分别负责纠纷受理、咨询、调解、理赔、治安维护和诉讼裁判等工作。
(四)专家咨询。用好两个专家库:医学专家库和法
律专家库,为调解工作和医患双方提供咨询。
(五)监督办案。聘请省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对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随时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诺“四免”。实行医患纠纷免费受理、免费咨询、免费化解、免费调处。
防控纠纷 “三个早”
(一)早预防。一是深入医疗单位举办预防医患纠纷专题讲座,使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掌握医患纠纷的现状、特点、趋势和易发生医患纠纷的环节,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二是加强宣传。印制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咨询点,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在发生医患纠纷后,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早发现。调解员分片包联医疗机构,并与其建立信息员微信群,及时收集、传递医患纠纷的动态信息;调解员常态化深入基层走访摸排,及时掌握纠纷苗头。
(三)早介入。发现有医闹线索或苗头,医调委迅速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稳定情绪,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扩大升级。
访调案件三对接
一是信息对接。医调委在区信访局确定一名兼职联络员,及时掌握涉及医患纠纷的信访案件信息。
二是导入对接。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将涉及医患纠纷的上访案件及时导入调解平台,立即进入调解程序,做到访调联动。
三是办案对接。在调解过程中,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互通情况。案件办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信访部门。
八法七步办案件
“八种调解法”是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适合不同类型医患纠纷的调解方法。
一是分类调解法。就是将医患纠纷分为咨询、化解、调处、引导法律诉讼4类,分类处理。
二是提前介入法。就是在医患双方未进入调解程序前,发生了拉横幅、摆花圈、烧纸钱、强占病房等闹事行为,医调委提前介入,稳定事态,并引导医患双方进入调解程序,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先处后调法。就是针对患者家属聚众闹事,封堵医院大门、殴打谩骂医务人员、停尸闹事等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方法。先协调公安机关处置现场,再引导医患双方进行调解。
四是明确责任法。就是在调解过程中,通过召开医学专家分析会、医学鉴定等方法,分清医患双方的基本责任,据此进行调解。
五是联合调解法。就是借用社会力量进行调解,联合当事人所在的镇(办)、村组(社区)干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调解。
六是延伸调解法。就是在医患纠纷调解达成协议后,对因患方得到经济补偿而引起的利益分配等家庭矛盾一并调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七是模糊调解法。就是按照《人民调解法》,在双方自愿、双方妥协、双方合意、不违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调解。一般针对应该做鉴定,但不愿做或者失去鉴定条件的医患纠纷采取的调解方法。
八是暖心调解法。在调解中,对医患双方始终热情接待,一张笑脸相迎,一声“请坐”相待,一杯热茶暖心、一片真诚调处,使医患双方感受到调解人员的温暖,促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程序是“七步工作法”:受理登记、听取陈述、研究制订调解方案、调查核实、认定责任、协商调解、签订协议。
调解效果“三个零”
(一)医患纠纷“零上访”。通过纠纷排查和预防化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医患纠纷 “零上访”的效果。
(二)调解工作“零投诉”。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公平公正、合情合理,达到调解案件“零投诉”的要求。
(三)医患矛盾“零上交”。对于已经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不论难易程度,均做到矛盾不上交。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者行政调解,适时引导诉讼,化解矛盾。达到“进门有纠纷,出门无矛盾”的目标。“一三三八三”模式的实施,极大的提升了医患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医患双方的好评。(临渭区医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