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8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2017年度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在全省排名第一,这是我局在省司法厅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
2017年,市司法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践行“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工作理念,坚持把追赶超越与三项机制、作风建设、干部选任相结合,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局机关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多项重点工作全省排名第一,整体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为推进我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将普法任务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在全省率先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高频次开展“法律九进”“快乐普法”等活动,推进执法普法机关部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法治宣传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宽。打造法治文化品牌阵地,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富平县宫里镇大樊村等4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华州区、大荔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荣誉称号。
二是持续深化平安创建。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年”活动,全面高质量完成了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协会建设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化、队伍专职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年调解矛盾纠纷20175件,调解成功19570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案(事)件同比下降50%以上,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的作用日益显现。
三是加速推进法律服务。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建设,实现了便民利民惠民零距离。遴选近百名优秀律师,为99名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免费担任法律顾问;选派200余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全市405名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2034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率先在全省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出台“八项举措”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公证体制改革任务,在公证机构实行办证取证“只跑一次”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人民法院全覆盖。法律援助数量稳居全省第二,为受援人节省诉讼代理费19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受到全国妇联通报表彰。在“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指导案例库中,我市案例采用率排名全省第二。
四是强力推进管理服务。各级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以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成率达100%,建成4个省级示范化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实体化机构、实战化队伍、规范化执法均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开启“飘动的黄丝带”教育矫治新模式,完善上下互通、信息畅通、资源融通的三级衔接机制,实现了特殊人群“管控得好,矫治得了,改造得好”的目标,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着力点,深入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统筹推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实现纲举目张,协调发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紧抓实抓好队伍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推进我市“三地一中心”建设贡献司法行政的智慧和力量。(渭南市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