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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2-04 18:15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具体实践,推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市、区两级主要普法单位在市中心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建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01办公室主任何会民,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俊杰,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冬梅等领导参加活动。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冬日的严寒没有阻挡大家的宣传热情,上午8时许,各单位已将各自宣传点整理妥当,横幅悬挂到位、展板排列整齐、相关人员到位,对来此晨练和路过的市民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并对感兴趣有疑惑的市民朋友倾心讲解。在中心广场中央,一面长28米高6.5米的大型宪法宣传墙高高竖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彩色喷绘,引来群众驻足围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宪法宣传旗、LED屏上播放的宪法宣传片为宪法宣传营造出浓厚的氛围。部分单位准备的挂历、购物袋、扑克牌等宣传用品,引起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热情围观,临渭区司法局举办的“快乐普法”新媒体普法大赛,吸引众多市民来答题增长法律知识。

在活动现场,杨建琦来到每个宣传点前,认真观看各单位展板及宣传彩页,详细听取相关介绍。每到一个展位,他与宣传人员亲切握手、详细交谈,对各单位所涉及的法律范围,以及相关单位执法主体、执法力度、条例制定等工作进行了解,并就大气污染、校园暴力、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探讨交流。杨建琦对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表示肯定,他表示,各单位的宣传内容知识性都很强,尤其是关于物业管理、小区停车位收费等老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的日常法律知识,与老百姓息息相关,能够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要切实把普法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 营造尊学守用好氛围

今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今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与之前普法相比,最大的不同点是“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年初,渭南市在全省率先下发了《渭南市2017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这次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市、区两级宣传单位在之前60家的基础上,新增加了人大、法制办、统计局、网信办、银监局、610办、侨联、中国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渭南调查队等多家单位,全市普法队伍不断壮大,力量不断增强,普法正在逐步由执法、普法两张皮变为普法与执法相融合,由普法部门的“独唱”变为各职能机关、部门、单位的“合唱”,联动推进的“大普法”工作模式在我市已经形成。

除了宣传力量的不断增加,宣传内容也更加丰富,形式更加新颖。此次宣传活动除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以外,还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法总则等我国社会主义特色法律体系,交通法、网络安全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社会公众掌握常用法律知识,用法治精神引导生产生活,营造尊学守用的良好氛围。同时,宣传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平台,拓展法治宣传公共空间,当日活动现场,数百位群众参加了“快乐普法”新媒体普法大赛,亲身体验了“互联网+”的网络普法新形式,通过游戏竞赛的参与和体验,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此外,渭南市开通了“法润渭南”普法微信平台,将普法活动与群众法治需求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在全市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活动前夕,市委依法治市办还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渭南”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分别开展了“与法同行”有奖征文、“新民法·新理念·新生活”《民法总则》系列访谈、“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送法进社区、进贫困村”、“以案释法”、宪法知识答题竞赛等活动。“12.4”活动当天,各县(市、区)分别开展“宪法”晨读、法治讲座、集中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80万份,接待群众咨询7200余人次。(渭南市司法局宣传科   张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