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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席喝酒酿祸端 乡贤调解止纷争

来源:华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05 15:24

2019年农历正月初八,位于渭南市华州区的孙堡村到处洋溢着春节祥和欢乐的气氛,突然,一群披麻戴孝人的哭喊吵闹声,彻底打破了这个美丽乡村的祥和宁静。村民们纷纷走出家门一看究竟,原来同村的王甲正月初七在家招待亲朋,其邻村的儿女干亲王乙与同来拜年的张某、董某下午吃饭时坐在同桌,席间三人相互频频敬酒劝酒,干杯共饮,共喝了白酒3斤。酒席散后酒醉的王乙被亲家王甲送回,当晚王乙因酒精中毒身亡。第二天王乙亲属便将安放着死者的冰棺抬到王甲家中,要求待客的王甲及同桌一同饮酒的张某、董某对其造成人身死亡进行经济赔偿。于是便发生了开头出现的一幕。

得知这一矛盾信息后,正在开会的大明镇司法所所长谢晓立即和乡贤调解员孙敬福、王亮一同赶到现场,集中做死者亲属的情绪疏导劝解工作。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直到次日凌晨三点多死者家属才答应把尸体拉回,由王甲先拿出三万元赔偿费埋葬死者,其余人等因责任认定争议较大,待充分调查结束后再组织调解。

为了全面了解事发当天酒席上的情况,大明镇司法所所长谢晓会同镇调委会的两名乡贤调解员对当天酒席上的其它客人一一进行走访,对事情发生经过进行详细了解,并取得了关键性的证据。降低死者家属过高的赔偿诉求是这次调解的关键,谢晓所长和孔绪牢、孙敬福等乡贤调解员多次到死者家中说事,讲道理、释法规,耐心细致地做死者家属思想疏导工作,终于让死者亲属认识到死者王乙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过量饮酒的行为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这一事实,为促成双方互谅互让奠定了基础。

2月26日,大明司法所组织乡贤调解员对这起因饮酒引起的纠纷进行调解。谢晓所长首先就纠纷的事由、双方诉求、取证情况等进行了确认,并就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讲解,让当事人自己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评判。董某一直认为自己作为共同饮酒者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现场邀请来的乡贤当场对此事进行评说,在充分的证据事实面前,通过法律政策攻心,现场强大的舆论压力,董某终于主动接受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由王甲、张某、董某各自赔偿死者家属4.3万元的人民调解协议,一起因醉酒导致死亡的纠纷在乡贤调解员的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渭南市华州区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实现“枫桥经验”本土化,聘请一些在当地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良好群众基础的退休贤达人士作为镇村调解员,用人情、世故、乡俗、村规,及时帮乡邻排解纷争和纠结,维护邻里和睦、乡村稳定,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倍受各界群众欢迎。运行一年来,全区近200名乡贤活跃在调解一线,参与协调矛盾纠纷96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雷芳利 马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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