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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州区任命81名人民陪审员

来源:华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1-04 11:00

12月28日,华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命何西宁等81人为人民陪审员。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的首次选任,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变了以往法院选人用人的机制,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选任,通过随机抽选和个人推荐、组织推荐三个方式产生。为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在区人大监督下,区司法局会同法院、公安局经过严格的选任程序,来自全区各行各业、具有较强代表性的81名同志最终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一、发布公告。10月24日,司法局会同法院、公安局发布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及时公布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内容。

二、候选人的产生。依托公安户籍系统按照选任条件进行随机抽选产生了90名候选人,23名公民通过个人申请成为候选人。之后,司法局和法院、公安局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逐个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是否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有无违法违纪、是否纳入失信名单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审查的随机抽选候选人中再次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64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个人申请候选人中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17名。

四、任前公示。11月27日至12月1日,司法局会同法院、公安局对81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

五、提请任命。12月28日,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命何西宁等81人为人民陪审员。

下一步将组织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开展宣誓仪式,并进行相关法律业务培训,使其尽快适应陪审工作岗位,为促进司法民主、公正审判起到积极作用。(华州区司法局   马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