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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遇纠纷 法律援助速维权

来源:合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13 11:25

2018年9月12日下午,在合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当未成年人李某的父亲李某某收到刘某退还的1200元学费时,长舒了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激动地说:“没想到援助中心办事效率这么高,这么快帮我解决了问题,真的太感谢你们!”

2018年9月12日上午,李某某来到合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诉说其儿子李某在合阳某武馆暑期班学习时不慎脚部受伤,原本一个月的学期,孩子只上了10天再没能去上。为了给孩子治疗,李某某带着孩子去医院看病,所幸脚部骨头没事,看病花了几百元的医疗费用,现在脚部基本恢复正常。他想让武馆退还收取的部分学费1200元。之前他和媳妇找过开武馆的刘某几次,均未谈妥,所以想申请法律援助。了解了基本情况,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援助中心决定特事特办,当即指派援助律师赵延红办理此案。李某某是外地人,带着家人来合阳洽川打工已多年。赵律师马上联系了洽川镇司法所所长李健康,说明情况,请求携手办理此案。征得同意后,两人即刻联系刘某并前往武馆。见到刘某,说明来意,对刘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施以利害,并建议其站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刘某思虑片刻,表现的很通情达理,待他与合伙人沟通后给予一个满意答复。

当日下午,刘某便来到县援助中心,并电话约来李某某。最终,在赵律师和李所长的调解下,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同意退还李某某1200元钱;双方就此事不再存在任何争议。这起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一案在援助中心和洽川镇司法所的全力配合下,快速有效地得到解决,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较短时间得到维护,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合阳县司法局 赵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