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早上,大荔县两宜镇司法所石建民所长听见院子里吵吵闹闹来了好多人,他凭着职业的敏感性赶忙朝门口走去。只见十来个回族同胞在门口吵闹,石所长一看这么多人情绪都比较激动,事态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如果处理不当他们可能还会去宗教局上访,引起民族矛盾,影响民族团结,就马上请来了派出所胡立志副所长协同处理此事。
经过了解,原来是因为回族同胞给一家移民工程建筑工地干活,没有领到工资,于是到镇政府上访。回族同胞核算工资是19.2万元,承包方核算工资是8.6万元,承包方以双方核算差距太大、工程质量不达标为由没有及时付给工资。于是回族同胞选出工人代表马某某和工程方负责人熊某某(湖北人)协商,要求结清工人工资。当时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也没注意说话的方式方法,熊某某不但没有付给工资还对工人代表马某某大打出手,致使马某某受伤。
两位所长在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一方面给民工讲解《信访条例》有关集体上访的法律规定,请回族同胞一定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会帮他们讨回公道;另一方面又对工人工资进行了细致的核算,经核算共欠工人工资14.6万元。同时给承包方负责人熊某某讲法律、讲诚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严肃地告知熊某某,如果诉讼到法院他一定会败诉并承担所有后果和费用。
经调解,承包方负责人熊某某自觉理亏,主动赔礼道歉,赔付马某某医疗费5000元。工人呢,也觉得工程质量没达标,自己做事情欠考虑过于冲动,最后双方在互谅互让的情况下达成了承包方付给工人12万元工资的协议,并当场付清。至此,一起因拖欠工人工资并伤人的案件在两位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大荔县调委会 段莎莎 王上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