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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观摩联席推进会

来源:潼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1-10 10:44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加强公、检、法、司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相互协调和配合,11月9日上午,潼关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利、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燕晓骢、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社区矫正工作的负责人及各司法所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社法委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监督员、村(社区)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首先,与会人员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和运转情况,并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宣告仪式视频、电话视频抽查、手机定位系统现场观摩和演示。随后召开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利主持。会上,县司法局局长孙海平汇报了近年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对矫情进行了分析研判,政法委副书记燕晓骢宣读了两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成员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公、检、法、司等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针对工作衔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对如何开展好下一阶段提出了好的建议和意见,并讨论通过《潼关县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锋就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一是创新整合资源,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创新工作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三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相互配合、支持,保持信息的衔接与沟通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适度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利就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强调:一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公、检、法、司各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落实责任,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二要细化责任,明确责任管理主体;三要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镇(办)、村(社区)全覆盖。

此次联席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公、检、法、司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必将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