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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社区矫正严管细教 社区服刑人员见义勇为

来源:白水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1-03 09:20

贾某,男,32岁,初中文化,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某村村民。2017年因寻衅滋事罪被白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17年6月,贾某被白水县司法局依法宣告接受社区矫正,成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近日,白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收到一封写给我县社区服刑人员贾某的感谢信,工作人员随即对信中内容进行了解核实。事情经过是:8月21日,孙某骑电动车在回家的路上被一酒驾男子开车撞倒,当场昏迷,头部重伤,血流满地,周围围观的、拍照发朋友圈的、唏嘘的人很多,但并没有人前去帮助孙某。此时贾某正和朋友聊天,看到这一幕,不顾朋友劝阻,立即跑到孙某跟前,脱下自己的短袖包裹住孙某的头部,开上自己的车火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到了医院,直至孙某脱离危险,贾某才离开。

白水县社区矫正大队决定将利用集中教育学习大会之机,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对贾某予以表扬,让正能量感染其他服刑人员,用身边的正面典型引导所有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早日回归社会,感恩社会,回报社会。(孙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