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区县动态 / 正文

蒲城县出台法律服务行业诚信监督管理工作新制度

来源:蒲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0-26 15:43

近日,蒲城县司法局印发了《蒲城县法律服务行业诚信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旨在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依法自律、诚信执业、规范服务,加强信用管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在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执业的基本信息、上年度执业情况、执业优劣记录、年度参与公益活动情况进行审查,建立诚信档案,并在《法治蒲城》栏目公布诚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工作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并并对外公示,公示工作通过传统和媒体模式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工作平时负面台账制度。主要记录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无故不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活动、群众投诉和发现的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道德及违反规定的情形,若经司法行政机关惩戒或因不良执业被公检法机关处理的直接列入负面台账中的黑名单。

四是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工作星级标签制度。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均实行五星标签,依据负面台账不良记录次数递减,一次不良记录减半个星,黑名单一次减两个半星,一年内一个法律服务机构中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累计有3次不良记录的该法律服务机构递减半个星。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至五星,三星半以下(含本数)延缓考核,两星半以下(含本数)考核为不称职。

通过此项制度的施行,将全方位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行业监管水平。(蒲城县司法局穆新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