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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案例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9-15 16:02

2017年7月13日下午7:30分,陕西唯成律师事务所郭永民律师开车与妻子正赶往朝邑侄女家途中,突然接到大荔县段家镇垣雷村村支书雷兴云的电话,告知村上一组有两位村民窒息死亡,且死者系对门关系,因死亡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不知如何处理,请求法律顾问郭律师参与调解。因电话中一时也说不太清楚,郭律师考虑到人命关天,立即掉头从朝邑赶往垣雷村,到垣雷村后已是晚上9:30,只见村委会灯火通明,村干部均在村部焦急等待郭律师,一组巷道中停放着两具冰棺,众多孝子身着丧服泣不成声,情绪颇为激动。

郭律师向雷支书详细询问了事发经过。原来本村一组村民刘甲才(已80岁),家境贫寒,且长年多病依赖轮椅,加之今年天气特别热,老人产生轻生念头,趁人不备自己坐轮椅跳进村上倾倒垃圾的废弃麦秸窑内,因麦秸窑内纵深比较深,且村上村民常年倾倒垃圾,麦秸窑内气味难闻,老人跳下后很快窒息死亡,等村民发现后,到现场去施救,刘甲才的对门刘江全第一个冲在前头。因救人心切未采取防护措施即下去施救,由于空气稀薄导致窒息死亡。等报警后消防人员才将二人打捞上来,短短几小时二人便与亲人阴阳两相隔。两家亲人知道真相后为赔偿之事找村上协商,村上一时也理不清法律关系,束手无策之际这才给郭律师打电话,请求现场法律指导。

听完雷支书的叙述,郭律师将村干部及两家家属叫到调解现场,给其从法律关系的定性上,赔偿的标准上一一说清道明,并指出刘江全的行为系见义勇为之举,建议村上给镇上上报材料,请求给刘江全进行奖励,并通过释法明理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让当事人听的明白,想的透彻。最后经过郭律师和村干部不辞辛苦的反复协调,情理并用耐心劝导,使双方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刘甲才的三个子女赔偿刘江全家属15万元,一次性了结,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互不追究责任。对这个调解结果双方都比较满意,并在平和宽容的气氛中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调解工作结束后,郭律师到家已是凌晨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