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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郭爱峰荣获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来源:潼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8-31 16:44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5家单位和5名同志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其中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爱锋荣获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郭爱峰同志自2010年起担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了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立了农民工、残疾人维权工作站;开辟了农民工、贫困户、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其中办理的石某赡养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011年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市首家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2012年全市法律援助推进会在潼关县顺利召开,县法律援助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郭爱峰同志在2015年被评为全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被中共潼关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今年又被省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