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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伊始不愿返婆家 法援为贫困者讨公道

来源:合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8-25 17:12

2017年8月17日上午,合阳县城关镇某村小伙郝某和其母亲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印有“社会良心 法律卫士”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赵延红律师手中,激动地说:“谢谢你,谢谢你为我家讨回公道。”

2016年9月,郝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相处,两人于今年元月19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两个月,李某便因琐事为借口不回郝某家生活,郝某和家人多次叫其回家均遭拒绝。无奈,郝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同李某离婚,并要求李某返还婚前给予李某家现金36000元、首饰三件(戒指、项链、手镯)及手机(苹果7)一部等贵重财物。

因郝某家经济较为困难,经本人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对郝某予以援助。赵延红律师接到指派后,详细了解案情,及时调查取证,多次和法院联系沟通,试图通过调解结案。然而李某不愿返还彩礼等财物,调解无果。开庭时,作为郝某的代理人,赵律师据理力争,尽力维护郝某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依法采纳了赵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李某返还郝某彩礼24000元及首饰款11000元和手机(苹果7)一部。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合阳县司法局   赵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