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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矫正+教育矫治”双模式开启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之门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7-19 10:13

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教育是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经过风险评估、首次谈话、心理测量等流程后,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矫正对象,再进行个案矫治,帮助他们建立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健全他们的人格,使他们达到认罪悔罪、认真改造、阳光生活的目的。

2017年7月17日,大荔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通知社区矫正人员薛某,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薛某,男,大荔县城关镇人,因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3月21日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测试开始时薛某对“中心”工作人员言语不善,对司法所每个月安排的教育学习不满,对社区矫正工作不能正确认识对待,没有意识到自己所犯罪行造成的严重后果,其认罪悔罪、服从矫正的态度不够端正。

通过薛某的以上行为表现,为防止其出现再犯罪行为,“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心理健康咨询师马上开展了针对性的“心理健康矫正+教育矫治”双结合教育模式,心理咨询师首先通过与薛某沟通安抚其情绪了解其目前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分析出其正面临孩子教育各个方面的问题,引导其正确面对生活,面对家庭;其次工作人员对其开展认罪悔罪和在刑意识教育,纠正其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错误理解。

通过这次教育薛某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决心今后端正自己的态度,认真完成司法所安排的各项任务,正确面对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