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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大荔县创新社会治理 探索“一二三四+”工作法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30 11:05

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荔县朝邑司法所在坚持和继承 “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原有 “一二三四”调解工作法,探索出“三个三”,总结出“一二三四+” 新的工作模式。

“一二三四”工作法:即搭建一个平台。(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建两支队伍。(治安工作巡逻队和矛盾纠纷调解组织队)。把握三个重点。对长期涉访涉诉人员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掌握人员动向;对刑释帮教人员安排专人定期谈心,输入精神正能量;密切关注辖区内外来陌生人员,掌握外来人员基本情况,对流窜作案人员起到震摄作用三个重点。建立四项机制。(齐抓共管机制、月例会定期研判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奖励激励机制)

“一二三四+三”新工作法即“一二三四+三治”;“一二三四+三排”;“一二三四+三调”。

“一二三四+三治”。一是自治,组织各村评选出法律明白人,参与讨论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两改”活动的开展;二是法治,在镇村两级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开设法治讲堂,参与纠纷调解,为镇、村居委重大事项决议提供法律意见;三是德治,在全镇组织开展村社区“家风家训”评选活动,评选好媳妇、好 婆婆、模范家庭等,激发正能量,培育新风尚。

“一二三四+三排”。一是平时周周排。社会治理网格员每周利用茶余饭后时间通过走巷入户串门子等形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二是敏感时期精准排。对特殊时期的涉军、涉教等特殊人员进行精准排查;三是重点时节全面排。在国庆、春节等节日,无死角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定的节日。

“一二三四+三调”。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先后经居民小组调解员和社会治理网格员随手调、调委会成员和“三委”班子精准调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三级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通过实施人民调解“一二三四+三”新机制工作法,实现了群众、政府、社会三方参与,三方并举,三方融合,三方满意,探索实践出朝邑版“枫桥经验”新模式,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增强了合解公信力,节约了社会治理成本,推动乡村善治有序。(大荔县司法局 宋晓燕 马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