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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司法局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警示教育

来源:潼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1-09 10:05

春节到来之际,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教育,确保春节期间社会稳定。1月8日上午,潼关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节前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宋凤鸣及渭南监狱派驻民警高鹏伟出席会议。

宋凤鸣强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加强值班,从严执法;要遵纪守法,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他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要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矫正对象春节期间更应该“禁酒” “禁驾”。

孙海平对社区矫正对象及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一要明确身份。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珍惜高墙外的自由,进一步树立服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要服从监管。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慎饮酒,严禁酒后驾车,外出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向分管队长汇报自己的实时位置,随身携带定位手机,确保不出现人机分离的情况。三要加强监管,严字当头。工作人员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手机定位监管,确保监控管理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

(派驻民警及各队队长组织学习)

会上,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新年贺词,监狱派驻民警高鹏伟主任带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