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潼关县司法局在祥和广场设立宣传点,积极开展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法律读本和其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提升,切实营造了“保护秦岭生态践行绿水青山”的浓厚宣传氛围。活动现场共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余册(份)。
12月19日,潼关县司法局在祥和广场设立宣传点,积极开展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法律读本和其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提升,切实营造了“保护秦岭生态践行绿水青山”的浓厚宣传氛围。活动现场共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余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