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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五个“加强” 纵深推进法治富平建设

来源:富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9-26 11:42

近年来,富平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法治建设各项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和“一意见三方案”目标任务,以建设法治富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统揽,有力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法治建设

印发《法治富平建设实施方案》《富平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富平县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制定细化年度工作要点。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严格落实书记点评法治建设工作和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每年举办1-2次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法治培训。202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会前学法23次,县级领导深入基层开展专题宣讲100余场次。

加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公开34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55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创建“城管说事室”,受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2790件。推出税务系统“办不成事十分钟受理”机制,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编制《县级部门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定行政许可事项255项。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分6批次对32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划转和承接。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361项,全县90%以上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事项3167项。“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举措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互联网+政务服务”荣获全国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奖等7个奖项,成功入选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名单。

加强制度落实,扎实推进依法治县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实行法制审核部门列席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听证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集体会审等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三审一签”和备案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每年均达到100%。强化审计监督,每年确定重点年度审计项目,依法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预算执行、民生重大项目等进行专项审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每年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对六大重点执法领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2021年以来评查执法案卷636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以来,全县共更换执法证件1046人,注销执法证件116个。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聘请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22名。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2年县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7356条,全面宣传政府工作、解读政策文件、解答公众疑问。“咨询投诉”栏目受理群众信件630件,已办结628件,办结率99%;三是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成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2021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1件。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成县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1个,镇(街道)调解组织16个,“谦让和多元化”特色调解室16个,村(社区)调委会281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3个。2021年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18件,调解成功1579件,成功率达97.5%。先后荣获省级平安银鼎、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列支专款,聘请县政府专职律师3名,党委序列部门聘请法律顾问6个,政府序列部门聘请法律顾问21个、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16个,党政机关公职律师10名。法律顾问审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6份,其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36份,对16起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研讨,代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案件57起;五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编制《富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级专项应急预案43项,重新修编部门专项预案93项,重点企业应急预案覆盖率100%。应急指挥中心建成投用并接入省综合管理应用台和应急指挥“一张图”系统。全县共组建10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7个备灾点,应急指挥中心远程调度平台建设完成。

加强司法监督,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强化司法监督,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借助大数据筛选,处理公益诉讼线索,积极支持行政审判和公益诉讼。2021年以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0件,发出检察建议225件,立案磋商55件。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定期进行交叉互查,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交付执行的法律监督。深化“两统一”工作机制,确保案件“应受必受、应立必立”,除保密案件外,其他案件必须在“办案系统”中进行办理,案件关键环节必须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并由法制部门案管中心统一对接检察院、法院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理顺案件的“进出口”。2022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9件152人、提起公诉162件258人,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7.76%,量刑建议采纳率96.43%。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件;持续做实行政检察,通过督促纠正违法等方式提出行政违法检察建议35件。

加强普治并举,深入推进 “八五”普法计划

一是分类实施普法教育。抓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内容等列入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班,共开展宪法、民法典进机关宣传59场次,普及领导干部4000余人。抓实青少年学生这个“关键时期”,举办主题班会、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累计组织参观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次。抓实基层群众特别是村组干部这个“关键群体”,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提高村组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意识;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将普法工作与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相结合,组建24人的“八五”公益普法讲师团和36人的“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参与民法典宣讲、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将普法工作与各类主题法治宣传相结合,定期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183场次,向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读本8万册,散发宣传单10万份,赠送宣传小礼品6万个。将普法工作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开展进企宣传59场次,走访企业73家,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开展劳动法规、生产法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是强化基层普法治理。将普法工作与乡村治理有机结合,在全县16个镇(街道)268个行政村、18个社区共确定培养法律明白人1037人,深入各镇村(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20场次。建设禁毒广场、“红领巾法学院”等主题教育基地10个,镇村法治文化广场30个,累计接待参观学习8余万人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线上线下同步运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500余人、办理法律援助821件,节约诉讼成本26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以“人员规格配备到位”“基础设施规范到位”“业务工作开展到位”三到位为抓手,全力推进“六好司法所”建设,12个司法所均已名命为“六好司法所”,剩余4个司法所省市已验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