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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参加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来源:蒲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2-20 10:27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12月14日,蒲城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县司法局组织5名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上主要就《蒲城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蒲城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5名律师主要围绕同现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超越法定权限;与上级或者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相抵触;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现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范;违背法定程序以及其他不适当的情形等6方面进行了审查,也就是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审查,从专业的角度对两个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合法合理的建议。

县人大副主任张兆武同志充分肯定了五名律师的意见,认为问题提得准、意见立得住、理由很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最后张主任强调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方针,要求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构建“法治蒲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蒲城县司法局 穆新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