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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训诫教育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5-05 18:01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水平,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2017年5月4日,富平县司法局利用外地社区矫正人员沈某被富平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庭审现场这一契机,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警示训诫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共102人在县法院、县司法局的精心组织下,认真观看了庭审过程。

庭审结束后,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分别从各自业务角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训诫教育,要求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要明确身份,服从管理,遵纪守法,珍惜矫正机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以优异的改造成绩回报社会、回报家庭。

这次警示训诫教育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大家深有感触,纷纷表示今后要以沈某为戒,严守法律,在社矫机构和社会各方力量的帮助下积极改造,走好、走稳这段人生的特殊历程。

此次通过所有在矫对象参加庭审现场的形式,为社矫对象的积极改造和社矫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