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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司法局:交通事故难赔偿 法律援助来帮忙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22 16:48

9月17日下午,在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受援人张某的丈夫秦某冒雨从老家河南赶来,握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手,激动的说“这笔赔偿款要不是你们,我一家人都不知道以后咋生活?法律援助就是好!”并送来了一面锦旗,以表谢意。

原来,35岁的张某和秦某两口是河南省民权县人,家有7口人,年近70岁的母亲和4个上小学的二双儿女。为了让全家人早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五年前,两口来到渭南城区打工。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5月29日0时,张某被一辆小型轿车碰撞致使其重度开放型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全身多处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吸入性肺炎、精神障碍、高血压3级高危等病症,后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无责任。此次意外交通事故使张某痛不欲生,一家人陷入迷茫之中。住院118天后,张某的丈夫秦某与肇事车主多次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与投保车险公司只是支付了张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出院后的其他费用不予理睬。2019年11月8日,张某与丈夫听说法律援助能帮忙,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临渭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立即指派陕西哲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珊承办该案。赵律师接受指派后,与当事人丈夫秦某签订委托手续,及时理清了案件脉络,掌握了案件的详细情况,接着又加班加点,四处奔波,精心收集证据材料,认真撰写诉讼文书,很快到临渭区人民法院立了案子。根据张某在家康复期间,时常出现呆滞、随意打骂人等症状,申请法院做了精神鉴定和肢体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精神八级伤残。2021年6月8日开庭当天,赵律师依法依理依证据,经过近二个小时的开庭,法院最终判决肇事方赔付张某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7万余元。

张某拿到这笔赔偿款,使全家人鼓起了生活的勇气,这也是法律援助工作应尽的职责,维护援助对象的权益,维护着司法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工作“为群众办实事”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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