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
(4)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对全市社会法律服务市场进行综合管理整顿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负责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工作。
(10)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和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11)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
(12)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3)负责司法行政强制戒毒体系建设工作。
(14)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15)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进行协管。
(16)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17)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渭南市司法局局机关一家独立核算机构。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渭南市司法局 | 行政单位 |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5、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6、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备注:此表格无数据)
7、2016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8、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9、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608.6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8.81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79.8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54.7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720.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01.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1万元。
(2)项目支出519.2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特殊人群培训87万元;普法宣传30万元;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助52.72万元;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50万元;;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和办案业务及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299.57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42.46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68万元,项目支出351.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0.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08.63万元;基层司法业务87万元;普法宣传30万元;法律援助24.83万元;社区矫正5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159.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0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8.42万元;死亡抚恤19.63万元。
(三)2016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主要反映本部门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主要反映本部门当年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完成情况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未购置车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1.3万元,比上年下降0.3%。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71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3%。累计接待225人次。主要用于省市各项检查及异地同级部门来渭交流工作等。
四.
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单位:万元) |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
504001 | 渭南市司法局 | 23.01 | 23.01 | 1.71 | 21.30 | 21.30 |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未购置车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1.3万元,比上年下降0.3%。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71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3%。累计接待225人次。主要用于省市各项检查及异地同级部门来渭交流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