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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1-09 16:06

一、渭南市司法局概况

(一)渭南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整顿社会法律服务市场。
(4)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6)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9)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管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10)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和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11)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渭南市司法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渭南市司法局局机关一家独立核算机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5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6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无)

72015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8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9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以上报表公开的格式内容按“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样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860.8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2.69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41.87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46.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860.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57.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4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37万元。

2)项目支出348.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项目17.5万元、基层司法业务30万元、法律援助17万元、其他项目283.8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254.79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9万元,项目支出348.3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130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6万元。

(三)2015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主要反映本部门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主要反映本部门当年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完成情况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6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购置车辆0台;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6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9.8%。主要用于车辆保养、修理、油料费以及车辆保险等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81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33.7%,累计接待35批次、2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