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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12-21 14:54

                                                           

一、为保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公共平台的信息安全,预防和遏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渭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相关公开平台信息安全工作,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信息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信息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为目标,努力将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应急处置应坚持积极预防、严格控制、防控并重的原则。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渭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相关信息公开平台运作管理的应急准备,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处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作出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到位。

四、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况之一时,确认已达到应急情况标准,应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 渭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局相关网页栏目被恶意篡改;

(二) 政府信息其他公开渠道被恶意攻击;

(三)其他紧急情况。

五、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行动工作的总体组织指挥工作,确保应急情况下,应急机制的迅速启动和指挥顺畅。

六、渭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局相关网页栏目出现异常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有具体工作人员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二)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同时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市政府信息办)报告,请求技术支持。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三)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应做好相关记录。

七、对于具体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等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对于关键岗位,平时应做好人员储备,确保一项工作由两人能操作;

(二)一旦发生关键人员不在岗的情况首先应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三)经值班领导批准后,由备用人员上岗操作。

八、应急处置的基本准则。应急程序启动后应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监控;应急程序实施期间,所有人员在遇有重大情况和自身不能处理的事项,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九、后期处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查,查明原因和具体责任人负面影响等情况,依据原因及调查结果作出事故调查报告,根据处理结果和领导的指示,进行通报、问责处理,以示警示。同时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机制。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