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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3-10 15:31

一、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整顿社会法律服务市场。

(四)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十)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和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省、市关于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抓好牵头、参与、配合等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能作用

(一)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政法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制定出台《法治渭南建设纲要》,明确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及考核办法,建立量化考核责任制,推动将普法依法治市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适当加大权重,使依法治理由“软任务”成为“硬指标”。

(三)出台《全市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办法》,建立普法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办法,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推行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个人档案,促使党员干部将知法守法内化为自觉行动。

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深化“千所万人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行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加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实施办法,打造设区市医患纠纷调处特色品牌。

三、做优法律服务工作

(一)加快工作节奏,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县镇村四级窗口化、一体化、专业化、高效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在2016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推进律师公证改革发展。突出社会公信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公职律师队伍管理;深化“千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活动,健全帮扶机制。按照中省要求,完成公证机构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公证在定分止争、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途径。

(三)深化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扩大受援面,全市办案数量要达到3600件以上,实现增幅20%以上。提请以两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法援”格局。

(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公职队伍、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帮扶促管理,提高管理教育质量。深化“雨露”行动,推动各县市区在年内全面建成集心理矫治、人格重塑、技能培训、就业安置、行为督导为一体的管理帮扶中心,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落实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制定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扩大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的覆盖面。                      

三、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基本情况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951.90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2、支出预算情况。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951.90万元,收入构成为:人员支出404.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6.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6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支出120.00万元;项目支出6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