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渭南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整顿社会法律服务市场。
(四)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十)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和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渭南市司法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渭南市司法局机关一家独立核算单位。
二、渭南市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附表一)
渭南市司法局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渭南市司法局2013年度公共财政折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三)
渭南市司法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三、渭南市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398.74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0.74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49.23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88.7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398.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43.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6.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43万元。
(2)项目支出13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年未结转和结余223.5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含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16万元,项目支出132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844.96万元,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包含在职人员工资及办案(业务)经费。
(2)项目支出132万元。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98.2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开支的经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9.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27万元,公务接待费11.46万元。
1、无因公出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11.4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因公发生的住宿、工作餐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