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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09-23 16:08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是教育实践活动攻坚克难、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也是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检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以及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持续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抓好整改,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狠抓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以作风建设新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渭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在前段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通过集中整改和专项整治,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深化,作风进一步转变,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弘扬,服务基层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指导规范今后的实践行为。

  三、整改任务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以及查摆出来的“四风”突出问题,下大力抓好整改落实,注重建章立制,责任到人、明确进度,切实加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

  (一)聚焦反对“四风”,狠抓作风建设

  1.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整改目标: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

  牵头领导:张鹏康

  牵头科室:政治处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针对市委第十督导组反馈、系统党员群众反映和班子成员自查的“四风”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特别是加大对政治理论学习的力度,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

  (2)抓好班子成员“文件+必读书目+推荐书目”组合式学习,坚持每季度读一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原著,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理解和认识,从思想上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检查评估: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情况汇报会,局党组根据检查情况和意见建议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监督问责:对在学习中后进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2.精简文山会海,改进文风会风

  整改目标:充分利用新媒体便捷高效的特点,有效减少“文山会海”,改善以会布置工作、以文落实工作的情况,进一步树立务实高效的文风会风。

  牵头领导:李俊杰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多利用新媒体形式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减少召开传统的工作会、动员会和总结会。

  (2)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3)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4)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和发文范围,优化办文流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减少发文数量。

  检查评估:开展精简文山会海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3.严抓政绩观、权力观和世界观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整改目标:将“三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突破口,深入开展“三观”教育活动,对照目标找差距,创新思维强措施,深入剖析转作风,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牵头领导:张鹏康

  牵头科室:政治处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将“三观”教育与局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主题。

  (2)将“三观”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不断完善工作制度。

  (3)将“三观”教育与创建特色亮点相结合,理顺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

  (4)将“三观”教育与自身建设相结合,提升机关与法律服务窗口形象。

  (5)将“三观”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

  检查评估:定期组织检查“三观”教育方案、计划、台账记录等实施情况,每年对“三观”教育成果进行总结评价。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4.严控“三公”消费,厉行勤俭节约

  整改目标: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开支,力戒奢靡之风。

  牵头领导:李俊杰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

  (2)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3)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4)出台《渭南市司法局公务接待及会议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检查评估:坚持公开透明,公务活动中的资金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监督问责: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或调离原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违反有关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纠正。

  (二)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

  5.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

  整改目标: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建立健全局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和挂点指导基层工作机制,坚持带着问题、解决困难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挂点服务基层的途径、方式和要求,突出机制创新,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提升服务意识和效率。

  牵头领导:张鹏康

  牵头科室:政治处

  完成时间:2014年10月

  推进措施:

  (1)出台《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关于领导下基层开展挂点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调研或走访活动,带着问题去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下基层调研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深入度。

  (2)创新调研方式,深入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窗口、基层司法所、各调委会等现场了解情况,多与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真正做到接地气,听真话,收实效。

  (3)调研前要围绕主题,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做到全面熟悉掌握情况后才开展调研,做到有的放矢。不能事先定调,划框框,要从实际出发,善于倾听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第一手的真实情况。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

  (4)在机关内部,搭建局领导与普通干部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建立与科室普通干部经常性交流座谈机制,及时掌握局内干部职工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努力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

  检查评估:将领导干部挂点服务基层制度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建立登记制度,确保落实到位。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6.加强统筹协同,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率效能

  整改目标:建立完善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以及与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增强班子工作的协同性;加强工作督查督办,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牵头领导:杨京荣

  牵头科室:监察室

  完成时间:2014年9月

  推进措施:出台《渭南市司法局首问负责制》,明确主办科室职责要求、工作流程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监督问责等内容,进一步加强科室之间统筹协同,持续提升局机关工作效率。

  检查评估:适时开展提升服务效率效能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检查评估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7.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整改目标: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坚持以法治思维处理信访问题,畅通渠道,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信访窗口桥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对象信访维稳工作。

  牵头领导:薛宏志

  牵头科室:法制科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修订完善《渭南市司法局信访工作办法》,使信访维稳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检查评估:适时对信访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包括信访工作制度适用性,信访信息、案件查办、矛盾排查、信访监督等基础工作,查找薄弱环节,促进信访工作更加规范。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三)务实创新,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

  8、着力深化特殊人群帮扶“雨露”行动

  整改目标:突出司法行政职能,深化特殊人群帮扶“雨露”行动,不断提高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牵头领导:何会民

  牵头科室:社区矫正科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协调解决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专业队伍,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依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衔接、管控监督等各环节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年内抓好市、县社区矫正两个示范点。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3)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推行“三联单”网上通知,确保刑满释放与帮扶教育无缝衔接;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刑释人员重塑人生,顺利回归社会。

  (4)加快工作场所建设。推广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帮扶中心和 “新航中途之家”工作模式,加快市级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平台和县(市、区)“新航之家”(新航中途之家)建设,与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作模式,年内50%的县(市、区)要完成场所建设,两年内全部县(市、区)要完成场所建设工作。

  (5)抓好经费保障。协调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落实,优化升级手机定位平台,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保障能力。

  检查评估:适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9、着力深化法律服务惠民行动

  整改目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法律服务惠民行动。

  牵头领导:王冬梅  王进宏 

  牵头科室:公律科  法律援助中心 司法鉴定科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加快建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市普遍建立市、县(区)法律服务中心和镇(街)村(居)法律服务窗口。市、县(区)要统一在司法行政业务用房一层大厅建立法律服务中心,内设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窗口,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镇(街)要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服务站,村(居)要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信息员、联络员,及时提供便捷法律服务。

  (2)提高律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水平。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执业监管,健全惩戒机制,探索设立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千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活动,选派优秀律师包联司法所帮扶结队,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疑难信访;抓好以农民工、老弱病残及未成年人为重点的公益法律服务援助“惠民行动”。

  (3)构建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顾问选配、服务跟踪、定期回访、动态调整制度。进一步完善律师进驻“两会”工作机制,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

  (4)深化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工作。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活动;探索法律服务团驻园区服务形式,开展律师事务所与重点项目、中小企业结对服务,开展“法律体检”,搞好“法律外包装”。

  (5)抓实抓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推动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考核措施督促县(市、区)把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纳入同级政府独立财政预算,做到按省级拨付经费标准1﹕1配套;降低受援门槛,适应困难群众民生需求,将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坚持应援尽援,努力实现受援人群全覆盖,办案数量稳增长;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建设,把专线电话打造成为群众享受优质快捷法律咨询服务的重要窗口;推进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创建,达到临街一层无障碍标准,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推广一站式、预约式、上门式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打造“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使群众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综合运用质量评估、检查、回访当事人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6)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开展案卷评查、案件回访,推进鉴定机构认证认可,深化司法鉴定援助,提高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  

  (7)深化法律服务制度改革。理顺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做好公证机构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法律援助机制。

  检查评估:适时检查督导。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10、着力深化法治渭南建设推进行动

  整改目标:强势推进“六五”普法,深化法治渭南建设,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王进宏 

  牵头科室:法制宣传科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加快出台《法治渭南建设纲要(草案)》,并报请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实施。

  (2)进一步加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跨入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典型行列。

  (3)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打造“法治渭南”大讲堂等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品牌。

  (4)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利用传统及现代媒体多角度、全方位深化法制宣传。抓好“六五”普法宣讲团、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渭南”电视栏目和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工作。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办好法治微博群。

  检查评估:适时检查督导。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11、着力深化“千所万人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行动

  整改目标: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化“千所万人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行动,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牵头领导:薛宏志

  牵头科室:基层科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积极出台全市《关于加强新形式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弘扬和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重点抓好特殊敏感时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创建“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和无矛盾纠纷上交单位”,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推动建立多元调解组织。贯彻落实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会议精神,以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为重点,推广临渭区医患纠纷、华县诉前调解、大荔县“四位一体”交通事故调解、华阴市“三位一体、四级联动”综合调处、蒲城县园区、潼关县校园纠纷等调解工作经验和做法。着力抓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员聘任机制,推动建立调解专家人才库,两年内在需要的行业或领域全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4)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施调解员全员大培训,完善调解员档案资料库,推动落实调解补助,两年内95%以上的调委会要达到“五有”、“六落实”、“六统一”标准,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5)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在法调对接、检调对接的基础上,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对接。积极健全完善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检查评估:适时对检查督导。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12、着力深化“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行动

  整改目标: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以延安精神这个“压舱之宝”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真正做到清正廉洁、作风过硬。

  牵头领导:张鹏康

  牵头科室:政治处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深化“两学一读”活动,全面深化理论武装,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延安精神培训教育,打造队伍“金刚不坏之身”,真正做到信念坚定、政治过硬。

  (2)建立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的干部队伍。

  (3)以开展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树理念、抓管理、强能力、促提升,着力打造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真正做到敢于担当、责任过硬。

  (4)深化“一村一干警”工作机制,以“走基层、接地气、当六员”活动为载体,持续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检查评估:适时对检查督导。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四)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强化正风肃纪

  1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

  整改目标:持续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从严治局,针对群众关心的队伍建设、干部选拔等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研究,注重加强公道正派、无私奉献、廉洁自律等组织文化建设,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牵头领导:杨京荣

  牵头科室:监察室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倡导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工作纪律,并倡导作风正派、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2)组织机关干部结合业务工作扎实开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观看廉政教育片,夯实党员干部忠于事业、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全力打造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学习型、绩效型机关。

  检查评估:定期组织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方案、计划、实施情况、台帐记录等,综合评价建设成果。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14.进一步完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整改目标:以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为目标,全面构建监管机制,切实完善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牵头领导:杨京荣

  牵头科室:监察室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开展廉洁从业风险岗位提醒活动,认真检查、修正和完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防控体系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完善制度、整合机构和人员、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协作机制等方式,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组织与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检查评估:适时对各项防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部署,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落实到位。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纪律的交纪检部门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不断加大监督稽查、案件查办力度

  整改目标:充分发挥监督稽查作用,结合办理信访投诉举报和查办案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治腐败。

  牵头领导:杨京荣 薛宏志

  牵头科室:办公室、监察室、法制科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推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监督督查的目的性、层次性、条理性和严谨性,将落脚点放在督查效果上。

  (2)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作用。紧紧抓住查办案件不放,强化行政问责,既坚决查处机关干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出台《渭南市司法局信访约谈办法》、《渭南市司法局案件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实现信访约谈和案件线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检查评估:不定期检查监督督查工作方案,综合测评监督督查工作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切实提升督查工作质效。

  监督问责:执行不到位的,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纪律的交纪检部门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有关要求

  (一)“一把手”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身体力行,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靠前指挥,深入指导,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制度的建立健全,解决突出问题。要狠抓落实,既要抓好领导班子的整改,又要督促班子成员搞好个人和分管领域的整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真抓实干,坚持统筹推进。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立足解决具体问题。坚持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将作风建设、整改“四风”问题取得的成果,落实到做好各项工作中去,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整改,切实以好的作风、更高水平完成全年任务,实现两不误、两促进,以教育实践活动新成果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现有制度,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管理制度体系。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持续健全以“履职理念转变推进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推进作风转变”的良性互动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先进典型的挖掘、整理和总结,积极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抓好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为进一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良好氛围。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