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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第一届渭南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的通知

渭政发〔2020〕25号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26 10: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在市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322号)等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第一届渭南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第一届渭南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名单

张炜达     西北大学教授

丁岩林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屈  琦     渭南师范学院教授

周  稷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孟小华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许军望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  栋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秦小妮     陕西圣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徐小燕     陕西佳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永纲     陕西恪是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工作职责

市政府立法专家受市政府委托或指派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市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的制定;

2.参与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和修改;

3.参与地方立法重点、难点问题的论证;

4.参与立法评估;

5.参与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清理;

6.参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

7.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履职要求

1.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在立法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能公开的信息;

2.忠实宪法和法律,发挥专业特长,理论联系实际,客观、独立、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负责完成受托事项;

3.履行职责过程中,妥善处理自身工作、生活事务,避免履职冲突;

4.不得以市政府立法专家身份开展与市政府立法工作无关的活动或对任何单位、个人施加影响。

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的日常工作及组织联络,由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实行聘期制,每届聘期为三年,期满可以连续聘任。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