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号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现就本市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人员范围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在本市申请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的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发证时间、地点
10月12日至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市民行政服务大厅54号市司法局窗口。
三、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领取,领取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2.因时值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领证时应遵守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发证场所依次领取。
3.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申请人,可与我局联系,预约在10月底前由本人领取证书。
4.联系电话:0913-2930676;2933785。
渭南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