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二、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二)政务事项名称: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办理。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四)证明的内容
申请人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五)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
(六)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采用书面承诺方式作出承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承诺。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申请人承诺
现申请人郑重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自身已符合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告知的要求,具体内容是:截至目前,本人3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本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全部法律责任;
(四)本告知承诺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五)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盖章: 行政机关(公章):
日期: 日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