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44号)文件精神,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渭南市司法局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张秀玲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渭南市司法局
近年来,渭南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牵引,统筹推进政府行政立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六好司法所”创建、“八五”普法等重点工作。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多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被国家财政部等四个单位联合表彰为“节约型机关”,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参与行政立法工作先进单位”等。
2.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张秀玲,女,45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张秀玲同志信念坚定,勤政务实,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敬业实干、忠诚担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多次获得中省市各项荣誉表彰。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人:刘旭菲
联系电话:0913-2930675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505室。
渭南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