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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30 10:17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9

 

 

 

 

 

 

 

 

渭南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提高立法质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动渭南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立法项目安排

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政府规章立法项目4部,其中,力争完成政府规章立法项目2部,调研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2部。

(一)力争完成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1.《渭南市城市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设施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属于2021年度立法计划);

2.《渭南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牵头)。

(二)调研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1.《渭南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渭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机制,确保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要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考虑、谋划和推进,通过法治保障,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需要由市委研究决定的重大立法事项,以及立法中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坚持开门立法,丰富立法工作形式,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完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立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努力提升立法质量。

  (三)加强立法工作的统筹谋划

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周密安排部署、倒排工作时序、加快起草进度、确保草案质量;《渭南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草案要于20227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渭南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渭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要于202211月底前报送市政府;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研究论证和协调力度,力争把重要问题、重大分歧解决在起草阶段,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市司法局要跟踪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指导起草单位解决立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有序进展;要严把法律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律审查在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对各方权利的平等保护,努力实现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