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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19 16:32

2018年10月16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与富平、大荔、蒲城三县开展了“对口式”联动巡察工作。2019年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1月29日我局党组上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我局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效的措施、最果断的办法,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1月18日上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下午局党组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2月15日,印发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到任务、措施、责任、要求“四明确”,同时建立了《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2月18日召开了全局落实市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及全体人员高度重视,主动担当、积极认领,立行真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安延会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杨京荣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组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协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2月26日局党组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各成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三是夯实整改责任。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3个问题,形成清单,逐一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共分解整改任务97项。每项任务至少由一名党组成员牵头负责,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各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认真细化整改措施,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党组整改方案都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局形成了有总有分、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局党组和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于2月20日、2月27日、3月7日3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了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成员对各自负责的整改任务,及时跟进,与责任科室、责任人共同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局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不掩饰、不回避,坚持问题导向,以积极的态度,坚定的决心,逐条逐项全面整改。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1)党组班子成员对聚焦“四个意识”的认识不到位,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认识不深刻、把握不精准,相比“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结合春训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政治站位。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省两会、中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个意识”,对标“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精准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科学筹划了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在落实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政策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鲜明,对一些不该享受政策的职工进行了上报争取,导致部分职工多次串联上访。

就落实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组织相关职工,对政策进行了再次深入学习,讲清政策,亮明态度,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理顺了情绪,统一了思想,稳定了队伍。

(3)在落实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剥离相关规定上不够彻底,与律师协会“亲”而不“清”。

深入律师协会,认真开展调研,理顺律师协会和机关的“亲”“清”关系,经研究,决定混岗人员全部返回局机关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业务交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4)内控制度缺失,财务管理存在问题,未执行公务卡制度,出纳未按规定管理银行账户并记录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与银行沟通协调为全体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建立并严格使用了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规范落实财务各项制度,强化内控机制。

(5)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大额度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

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大额资金使用等明确了审批权限程序,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议事程序、决策方式等。

2. 关于“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抓得不紧”的问题

(6)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不够到位,中心组学习照本宣读多、联系实际少,专题辅导多、研讨交流少,部分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的不系统、理解不透彻,存在学做“两张皮”现象。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学习内容范围、学习制度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积极开展了“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党组书记授党课、集体学习、组织讨论等形式,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干部职工理想信念。

(7)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工作不够扎实,教育引导多,督查考核少,致使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消极,干事创业激情不够,习惯于等上级出政策、等别人出经验,存在形式上学习新思路、新方略,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的问题。

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履行责任述职制度,建立党建工作季度点评通报制度、问责制度。以健全制度为抓手,着力推行党建工作量化指标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党支部达标创建活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模范党员,实现基层党组织升级晋档。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

(8)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对律师行业党委缺乏有效监督与管理,致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弱化、虚化问题,行业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有所缺位。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定完善了《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局党组及各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三是制定并实施《渭南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局党组每季度研究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规定律师行业所有重大事项都要经过行业党委研究决定。律师行业党委定期向局党组就意识形态、律师党建工作进行汇报、述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在律师培训工作中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和党建工作。

(9)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的处置机制不健全,处置方法不正确,宣传费支出随意。

研究制定了《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应对措施、处置流程,以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出台《渭南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经费管理细则》,建立并严格执行普法宣传费用使用台账制度,规范宣传费用使用支出。

(10)部分班子成员对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敏锐性不强。

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定完善了《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局党组及各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研究制定了《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1)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没有对标中省市委的专题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党组班子和部分成员查摆问题不深刻,与往年有雷同,自我批评深度不够,相互批评辣味不足。

扎实开展了2018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局党组紧紧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主题,重点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从“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担当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四个方面,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组织实施民主生活会。首先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打牢思想根基。其次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等方式方法广泛征求意见,汇总形成了24条意见建议,并原汁原味向党组及成员做了反馈。再次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党组书记安延会同志主持撰写并3次修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其他班子成员也多次修改个人发言提纲。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诚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内容具体、剖析透彻、切中要害,整改措施对着问题去,可操作、能落实;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没有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没有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达到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同时,班子成员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如实作了报告,对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作出了说明。会后针对查摆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了整改措施。市委第八督导组、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张军伟、市纪委党风政策研究室马俊锋同志对会议的召开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12)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部分支部未按“三会一课”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个别党小组未召开一次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修订落实党建工作“四单六制”,建立并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专项检查制度》、《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对标规范、晋级争星”制度》、《“三会一课”报备纪实制度》等制度,以制度落实为抓手,不断夯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13)个别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次数较少。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制度落实为抓手,不断夯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实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加强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交流思想。

(14)党内民主发扬不够充分,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大宗采购等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上未按要求征求党员意见,绝大部分党员对司法业务用房招标、建设和中省转移支付列支等情况毫不知情,党员权利和主体地位未得到切实保障。

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等方面,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召开全局大会,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党员权利和主体地位得到切实保障。在巡察整改期间,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大会,通报了司法业务用房招标、建设和中省转移支付列支等情况。

2.关于“落实党建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5)党组领导班子有重业务轻党务倾向,对做好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缺乏系统性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没有紧密结合,存在“两张皮”现象。

一是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自觉把党建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二是处理好党建与业务的关系。围绕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继续坚持每年召开党的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建立对党建工作每月进行小结、季度汇报点评、年终检查总结制度。不断完善党建考核机制,实行党务干部述职制度,按照定性与定量、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坚决克服“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

(16)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平衡,没有配强党务干部,党建工作完成“规定任务”多,创新“自选动作”少,工作思路不开阔、活动载体不丰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对各党委、各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短板。二是组织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三是结合此次机构改革,调整和配强党务干部。四是以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为抓手,大胆创新,开拓工作思路,依托司法行政工作“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全面展开,丰富活动载体,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7)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个别党员长期脱管、不参加组织生活,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突击补资料现象。如,2017年5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照片场面干部所穿衣服全为冬装。

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履行责任述职制度,以健全制度为抓手,着力推行党建工作量化指标管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党支部达标创建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升级晋档。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18)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油料在采购和使用上无制度、无记录、无监管。

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车辆管理,完善出差派车单、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等。建立油料管理制度,对油料采购、车辆油料使用进一步规范,做到有台账、有记录。纪检组、监察室及时跟进,对费用使用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19)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设置不够全面,未将班子全体成员纳入考核范围,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

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完善了《中共渭南市司法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注重安排部署,注重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对考核项目进行了细化,调整了考核分值。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原则,较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不正之风。

(20)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不够,一些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未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参与。

坚持挺纪在前,大力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注重安排好纪检监察干部组对日常工作、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的监督监察。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

(21)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未进行过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

一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注重做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二是定期向党组汇报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

(22)纪检组未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监督执纪问责的勇气不足、标准不高、尺度不严,紧盯权力运行全过程和重要事项、关键环节查找问题线索不够主动。

发挥纪检组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日常监督,紧盯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监督。

2.关于“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监督”的问题

(23)党组对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等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制约,对大宗采购、财务报销、公车运维、固定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缺乏必要的监督,权力运行存在廉政风险。如,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使用存在漏洞,出入库手续不完备,长期未进行清查盘点,致使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或干部职工个人持有使用。

针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使用存在漏洞,出入库手续不完备,长期未进行清查盘点,致使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或干部职工个人持有使用”的具体问题,进行具体摸排,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出台相关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权力规范运行和风险防控机制,纪检组、监察室及时跟进,强化监督检查。

(24)宣传费用较高,个别费用未经党组会研究决定。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定了《渭南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经费管理细则》,对宣传经费的申请使用都做作了明确规定,使管理更加规范。

3.关于“监督执纪偏于宽松软”的问题

(25)党组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不够深刻、运用不够精准,在巡察期间开展的党建知识测试中,有个别党务工作者不清楚党纪处分的种类,还有个别班子成员甚至认为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执纪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自觉。结合春训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开展了党的创新理论知识测试,夯实党员干部的理论根基。

(26)机关的内部监督和系统的日常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机关干部签到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干部经常不签到,存在代他人签到现象。

修订了《机关效能考核办法》、《机关考勤制度》、《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因公临时外出(备案)办法》等。严格机关考勤制度,对上下班签到情况进行月汇总,将签到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及年终个人考核评优依据。

(27)请销假审批程序不规范,个别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脱岗。

进一步完善规范请销假审批程序。结合春训活动,对全体同志开展警示教育,对脱岗人员进行摸排,由政治处和监察室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谈话,提高工作人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28)行政服务大厅窗ロ4名工作人员轮岗值班,每天只有1人在岗,其他3人脱岗。

对大厅4名工作人员到岗出勤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按照有关人事规章对脱岗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调整,并要求加强管理。

(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1.关于“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国有资产闲置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29)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司法系统每年中省转移支付资金达500多万元,各级司法部门为避免结余资金被收回,重复购买非必需的各类器材,致使大量固定资产长期闲置,部分资产甚至到报废年限仍未使用。

一是市县联动,就此项问题进行梳理,与财政部门沟通,反映相关实际情况,进行整改。二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司法局严格执行中省转移支付规定要求,提高各类器材使用率。

2.关于“普法宣传费用较高,宣传效果不佳”的问题

(30)个别县司法局年均宣传费占到总支出的40%以上,但宣传效果仍不理想。如,大茘县委巡察组通过走访群众126人后,发现群众对平安创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的知晓率不足80%。

一是出台《渭南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经费管理细则》,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计划执行。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普法宣传费用使用台账制度。三是在新形势下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扩大覆盖面,提高普法依法治理知晓率和满意度。

3.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相对虚化,党的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31)对律师行业党建指导不到位,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一是组织律师行业党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二是制定《渭南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夯实组织生活责任。三是指导律师行业各支部建立完善“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四是局党组把律师行业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严格坚持并落实“三会一课”报备制度。律师行业党委每年对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关于“系统内部日常监督有所缺位,下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32)市县司法部门对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不够经常,日常监督不够到位,致使部分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下发《关于印发<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部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的指导,适时组织检查督导和回头看。

5.关于“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人员力量不足,聚焦主业不够”的问题

(33)全省镇村综合改革以来,我市大部分基层司法所由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改为镇(办)统一管理,给司法所职能作用正常发挥和县、镇司法行政工作的沟通协调带来了一定困难。基层司法所除业务外,还承担辖区镇(办)党委、政府分配的大量共性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责任事故时有发生。如,2016年大荔县苏村镇司法所所长刘某因工作精力不足,对社矫人员疏于管理,造成责任事故,受到纪律处分。

一是分两次对全市123个司法所进行了全面调研。目前,我市10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市、区)的83个司法所,于2015年镇村综合改革时移交乡(镇)政府管理,占比达67.5%,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具体情况已形成调研报告,正在上报上级单位,争取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理顺关系,聚焦主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二是重申《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渭司发〔2018〕110号)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本辖区司法所积极参加局机关开展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思想政治和司法行政业务水平。三是落实通知要求,指导司法所加强管理,提高全体人员组织纪律性。四是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公开,设立办公桌牌、工作去向牌等,实现管理事务和工作过程依法公开、透明高效。五是指导全市司法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标准。严格按照司法部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类业务台账、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有些措施还比较原则笼统,个别问题还在整改中,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我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强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讲敢改”专题教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是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司法行政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