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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出台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0-03-09 17: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陕西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近日研究出台了陕西省司法厅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积极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依法治省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

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机制,开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研究出台《法治陕西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重要文件,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各级政府法治化工作水平。

全面提升立法质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地方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衔接沟通机制,科学编制立法计划,把立法修法的工作重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营商环境、打赢三大攻坚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坚持开门立法、智慧立法,优化立法形式和供给。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清理和修改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创建严格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积极推行行政裁决制度,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出台《陕西省行政复议人员行为规范》,强化复议监督,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督察工作,统筹协调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营商法治环境等专项督察行动。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加快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相关法律服务“进驻”实体平台。推进“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提高网络平台服务运行能力,推进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网上办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构建集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陕西法律服务网。推动中心城市的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多渠道解决基层资源短缺问题。依托司法所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充实法律服务人员力量,指导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村组、社区。推进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持续推进法律扶贫,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法律服务

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主题活动,持续办好“与法同行”新媒体快乐普法大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开展地区帮扶,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市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视频远程服务等形式支持偏远县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组织公证人员采取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多种形式,使贫困地区的百姓都能享受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

助力“三个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

围绕服务“三个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与重点建设项目结对开展法律服务,发挥好自贸区、高新区、港务区和全省24个县域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法律服务团组作用。巩固延伸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涉外贸易、生态环境等新兴业务领域,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着力打造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组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团。推进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执业许可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打造便利化营商环境。采取预约服务、项目服务、驻点服务、协作服务、延时服务、菜单式服务等形式,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成立专业的行业协会商会律师服务团队,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帮助民营企业规范交易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畅通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挥西安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区位优势,参照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搞好法律服务保障,共同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构建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律师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学习和高端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境外法律制度、法律环境咨询和法律知识培训,为“走出去”企业和人员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建立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防范和解决跨国争端。发挥西安陆上“丝绸之路”起点的优势,学习借鉴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开展沿线国家法律、政策、投资环境课题研究,研究制定律师从事各类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指引。积极参与筹建“一带一路”陕西国际法律服务园区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高品质法律服务聚集区,全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创新“宪法宣传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形式。以新媒体快乐普法进乡村为载体,接续打造“智慧普法”“快乐学法”新模式。以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文化长廊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抓手,推进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教育村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加大源头防范和治理力度,有效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20年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达标活动,全面提升司法所保障水平和履职能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落实一村(社区)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等衔接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夯实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推动形成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制定与《社区矫正法》相配套、与省情实际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五化一保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