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中省动态 / 正文

陕西司法行政系统战疫纪实:疫往无前(二)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0-02-15 10:30


【宝鸡市公证处】

2月10日,陕西省宝鸡市公证处受理了一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申请--宝鸡市某药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这家药企主要生产药用包材。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已陆续向武汉地区提供了一亿多支药剂包装材料,其中包括奥美拉唑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利君沙注射剂等抑制病毒药剂。由于急需扩大再生产,向兴业银行宝鸡分行申请了2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在当天就取得银行放款。但根据银行相关规定,必须在当日内办理好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否则银行不予放款。疫情严重,刻不容缓。宝鸡市公证处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决定特事特办。公证处立即开通了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集中骨干力量现场审查、现场签发,努力争取到时间,终于在当日下午为药企办理完成了公证。

【宝鸡市司法局】

2月12日上午,宝鸡市司法局召开全系统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视频调度会。扶风、凤翔、岐山县司法局和高新区综治司法办负责人汇报了前期抗疫工作,市局领导分别从加强疫情期间内部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发挥党组织作用、严明纪律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科同志传达了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视频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全系统做好抗击新冠肺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要严明纪律,令行禁止,坚决做到“12个不”:要在工作责任上不糊涂、不懈怠、不失误;工作态度上不消极、不敷衍、不推诿;工作纪律上不聚集、不扩散、不添乱;政治纪律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渭南市大荔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营造依法依规、科学防控的良好法治氛围,2月13日,大荔县司法局主动作为,装扮、启用流动宣传车,强化法治宣传,助力疫情防控。

大荔县司法局流动宣传车穿梭在城镇的大街小巷,车载喇叭循环播放着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与疫情防控紧密联系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的意识。

疫情当前,为强化法治宣传效果,扩大防控疫情法治宣传覆盖面,结合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多居家、少出门的实际情况,大荔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新媒体便捷、高效、覆盖面广的优势,借助“智慧司法”终端机、“七五”普法工作群、大荔司法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受到什么刑事处罚”等法律知识,以及违法典型案例通过手机推送至广大群众手中;租用大荔县同州广场大型LED屏、城市公交移动屏等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公众不传谣、不信谣;大力宣传抗击疫情中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传递法治正能量,凝聚民心民智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