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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17 09:47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厅关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活动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此次修订行政复议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有力法治保障。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大力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普遍知晓率,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全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把握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深入学习领会基本内容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内容丰富,体系完备,适应了新发展阶段对行政领域各项工作和制度建设的新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全面把握。

一要通过宣传教育充分理解把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新特点。本次行政复议法修订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的根本遵循。明确了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和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立法精神。确定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立法宗旨。优化了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加强了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健全了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程序,完善了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强化了行政复议决定及其监督体系。各县(市、区)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让全社会深刻了解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新特点,确保行政复议法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要求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要通过宣传教育充分理解把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新举措。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便民为民原则,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明确对行政赔偿、工伤认定、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优化了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明确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履行法定职责、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增加了申请复议便民举措,对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以及委托律师代理、法律援助、申请和送达渠道、材料补正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县(市、区)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深刻了解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有关便民利民为民的新规定新举措,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要通过宣传教育充分理解把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新要求。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强化了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对行政复议管辖、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都做了明确要求。新法明确建立提级审理制度,增加简易程序及其适用情形,健全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实行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原则,新增听证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完善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程序;细化变更、确认违法等决定的适用情形,增设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和通报批评、行政复议决定抄告等监督制度。各县(市、区)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复议机关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多措并举,推动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新法实施前,各县(市、区)要集中组织开展新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推动宣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组织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司法局将组织开展新法学习培训和专家解读,组织全市行政复议人员学习培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综合工作水平。各县(市、区)要组织全体行政复议人员精读细读原文,吃透基本精神,全面掌握基本要求,切实提升工作能力。

二要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各县(市、区)要把学习新行政复议法列入党委政府“会前学法”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通过举办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增强学习效果,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等开展巡回宣讲。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新法宣传“六进”活动。结合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形成宣传合力。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利用报纸、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精心部署,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行政复议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学习宣传实施方案,细化举措,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成效。

二要强化统筹协调。要把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好建强行政复议队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新法实施前的衔接配套工作。围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抓紧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明确机构、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和设施配备,加强办案场所“六室一厅”标准化建设,完善配套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落实便民举措,为新法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三要做好总结评估。各县(市、区)要探索创新宣传新路径,力求宣传接地气、有特色。要及时总结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进行示范推广。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将组织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的特色做法及时报市司法局。

联系人:牛文姣(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指导科)

电话:2931930



渭南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17日              

网络编辑:渭南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