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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十项重点工作,全面贯彻中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强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宣传、公务员学法用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范围,推动市县两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及专题培训班,教育引导各级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统筹规划。协调印发《法治渭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渭市发〔2021〕10号)《渭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渭市发〔2021〕9号)等法治建设领域重要文件,绘制法治渭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施工表”和“路线图”;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健全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等9项工作制度,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推动落实。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省会议精神,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及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暨第四次委员会会议,印发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部门,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委员会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印发《渭南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方案》(渭市办字〔2021〕16号),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一城四区”同步创建工作思路,细化任务分工和成员单位职责。在全市开展督促检查,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创建阶段性评估和对四区的调研指导工作。通过报刊、电视台、《环境热线》栏目、官方网站、“法润渭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创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临渭区站南街道办事处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单位,富平县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申报单位。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12月中旬,组织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五督察组督察渭南市、富平县、澄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及市委书记批示,组织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做好落实整改工作,补齐工作短板。同时,印发我市专项督察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对照督察要点开展自查,要求各县市区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四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完成“七五”普法总结收官任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八五”普法决议,成为我省第三个发布《决议》的地市。科学拟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草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市级领导及70余家部门集中进行宪法宣誓。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将其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建民法典志愿宣传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一是科学民主立法。紧扣民生领域,科学制定2021年度立法计划。及时调整原立法工作计划项目《渭南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办法》为《渭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提高立法质量。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南》,进一步推动审核规范化建设。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开展相关清理工作。经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86件,保留485件,废止1件;共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报备文件81件,内容合法予以备案73件,8件文件因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暂不予备案;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共办理15件省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审核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00余条。二是规范依法行政。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修订《渭南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渭政发〔2021〕30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可行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全年共审查政府涉权涉法事务170件,反馈法律意见40条,提出法律风险建议21条。组织开展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复议职责和队伍,便利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出台《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渭法委发〔2021〕3号),推动解决行政机关败诉率高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问题。通过行政复议案件文书评比、案件审议周例会、案件受理信息月公示等,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年来,市政府复议机构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9件,办结120件。持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听证会力度,先后召开听证会议13次,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市政府参与应诉案件9件,均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完成3812名新申领及到期换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试、信息录入及证件发放工作。完成全市10个县市区、4个管委会及39个市级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二次检查评估。对市县两级25个执法部门80余份案卷进行评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市级部门告知承诺制事项18项。全面开展强制登报公告事项清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公布全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1309 项,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容错机制工作。

(三)强化基层治理,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一是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成效凸显。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和考评细则,逐一实地核查全市129个司法所在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基层设施建设、经费保障、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工作成效方面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督办。召开全市“六好司法所”授牌仪式暨创建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全市129家司法所64家已被省厅命名表彰,占50%,其中19家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创建比例居全省前列。二是刑事执行创新推动。成立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印发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职责等制度性文件。指导大荔县申报部级“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指导华阴市、合阳县建设高标准的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实体化机构,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印发《渭南市社区矫正督导检查实施意见》,建立完善社区矫正联合检查、专项督查、巡回检察、重大事项报告等长效机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0.05%,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三是统筹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建成并运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覆盖率100%。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1个,覆盖率达到93.8%。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480个覆盖率超过70%。全市490余名执业律师担任206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四)立足服务大局,法治助推经济民生。

一是律师服务助力经济发展。为10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免费配备律师法律顾问;推荐全市32名律师担任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聚焦全市“项目建设突破年”目标,持续为在渭的34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免费咨询”、团队服务。组建成立了渭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律师服务团。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组织49家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县级工商联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二是法律援助惠及民生。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归并12345热线,实现了“双号并行 7×24小时”全覆盖式服务。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培训及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活动和《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60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90余万元,减免受援人代理费1300余万元。办理公证1.7万余件,司法鉴定2500余件。三是矛盾化解夯实基础。组织开展“迎接建党百年,服务全运盛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重点扶贫领域的专项排查,做到重大节日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积极推进“互联网+”,着力推行“智慧调解”新模式,目前全市调解员全部参与并开展工作。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矛盾纠纷7202件,调解成功6986件,调解成功率97%,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合力不够。一些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领导力度、推进速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无编制、人员少、任务重成为制约工作开展的最大问题。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普法宣传队伍人员紧缺、能力不足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保障不到位,机制不健全,针对性、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不一。存在县域发展不平衡、信息化程度低、平台体系不够完善、平台功能和服务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全市大局,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渭南”为主线,围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要求,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全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二是力争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创建全覆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为主要内容开展法治督察。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成全国统一样式执法证件换发和市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聘任换届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村(社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构建全覆盖法律顾问体系。五是持续推进“六好司法所”创建,力争2022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六是加快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到2022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