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在渭南市司法局官网律管工作一栏中查询相关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及需要准备资料。具体程序为:市级部门向渭南市司法局出具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函,县(市、区)党政部门向县(市、区)司法局出具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函,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出具复函,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相关人员按照官网所列需提供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律师工作科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市民行政中心西配楼520 电话:2930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