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的建议》(第201号)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渭南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使人民调解工作由田间地头走进行业领域、入户景区园区,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推动人民调解向诉前调解领域延伸。在各县(市、区)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熟悉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同志担任人民调解员,建立法院立案庭与人民调解室的工作衔接机制。人民调解进军法院诉前调解领域,华阴市开了先河,为在全市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是推动人民调解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领域延伸。在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完善与交警、法院以及保险行业等的工作衔接机制。2011年,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渭公办发〔2011〕22号)。目前,全市均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法院判决与人民调解协商赔偿标准和各保险公司理赔标准,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度。大荔县成立“三位一体”道路交通纠纷调处中心,华县、合阳、蒲城等地这项工作也都开展得有声有色。
三是推动人民调解向医疗纠纷领域延伸。各县(市、区)与卫生主管部门协调,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临渭区医患调解委员会“一三三八三”医调工作模式被《法制日报》刊登推广。依托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了覆盖中心城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的“渭南市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打造了全国首家市区医患纠纷调处机构合署办公新模式,搭建了市区医患纠纷调处新平台。
四是推动人民调解向物业管理领域延伸。积极探索在社区成立由党组织、居委会、调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五位一体”联席调解制度,有效解决了大量邻里纠纷、停车治安、物管矛盾等问题。
五是推动人民调解向景区、园区延伸。随着我市东大门建设步伐的加快,旅游业发展迅速,随之而产生的各类矛盾频发,为有效维护景区、园区建设和游客游览秩序,及时化解旅游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各地在景区、园区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工作比较好的有白水县林皋湖景区调委会等。
六是推动人民调解向社会治安领域延伸。目前,我市正在与公安部门协调,在各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在公安机关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一方面可以减轻派出所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解决治安纠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和相关部门关注度不够。社会其他相关部门和领域对人民调解工作关注度不高,全社会普遍关心、认可、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氛围相对缺乏。
(二)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思想一定程度存在,主动依法维权意识不强。有的群众在现实中经常曲解或者“选择性”理解法律,导致矛盾纠纷升级继而想到的是信访而不是“信法”,往往情绪一激动就动辄镇县政府,甚至赴市省信访。
三、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积极作为,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队伍庞大,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建议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政策指引、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倾斜。切实克服“重稳轻调”的思想,努力形成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近年来,大荔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县区主导、镇(街)参与、村(居)联动,打造了“高标准、全覆盖、一体化”的县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调解体系。今后一段时期,各县市区司法局应将这一好的做法在各个县区推广实施,推动县域内乃至县域间矛盾纠纷能够及时稳妥化解。
(三)整合资源,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发挥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主体和基础性作用,动员和组织法治宣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力量,形成系统内人民调解团队,加强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解纷方式和渠道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多元化解社会力量。
渭南市司法局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王辉 电话:0913-293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