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2024年〕第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概况
近年来,尤其是自2021年以来,渭南市司法局按照中共渭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渭南实际,先后研究制定出了《渭南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2)》《渭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指标》,全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狠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同时,分类施策,精准指导,着力整合优化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2022年,针对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薄弱的现状,为了助力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我们重点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同步整合进驻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职能,集中受理和解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事项,实现“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家、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家,实现市县两级100%全覆盖;建成137家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建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174家,覆盖率达到95.35%。县、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法律服务智能终端100%全覆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服务智能终端配备1234台,配备率56.8%;建成法治文化广场765座(个)。通过平台建设、服务进驻、智能终端机配备、文化广场建设、普法教材的配备及法律明白人的培养等,逐步夯实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基层基础。
二、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人才管理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初,我们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把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必要支出。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当前,我市除个别法律援助机构外,其他人民调解、公证和司法鉴定及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均已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且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如大荔县专职调解员一项专项经费每年达到近200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基层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年,我们根据《陕西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研究制定了《渭南市法律援助补贴指导标准》,对各类案件的各个阶段、案件复杂差异化、跨区域办案、律师值班及司法鉴定的法律援助案件等补贴标准进行了指导性的统一,并对不同阶段、不同区域、不同难易程度的案件补贴分别进行了差异化统一,进一步调动了案件承办人员的积极性,也强化了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管理。
我们一直重视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选配工作,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尤其是切近老百姓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员配备,统筹村(居)法律顾问、专职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工作室其他工作人员,组成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服务队伍。通过聘用、招录等形式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裁员数量等,逐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备公共法律服务人员9261人,培养法律明白人10630人。建设了一支律师72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55名、 公证员52名、司法鉴定人32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73人的专业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今年,我们还将通过抽调选派司法行政机关在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继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量。
三、关于调解服务平台建设
今年来,组织进行渭南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换届及更名工作,开展全市“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和规范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积极向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全市共建成调解委员会2505家,涵盖知识产权纠纷等20类行业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2个,以“景喆家事调解室”为代表的个人调解工作室52个,建成一支7469名调解员的调解队伍,调解平台建设基本全覆盖。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调解员法治素养和工作能力。研究制定了《渭南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力争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四、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也开展了一些针对性较强的宣传工作,如每年的12.4宪法日、法律援助宣传日、禁毒日等,都会组织开展相应内容的宣传活动。针对一些业务量小、较冷门的法律服务类型,我们及时印制了《公共法律服务之公证》《公共法律服务之司法鉴定》等宣传资料,配发到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基层群众提供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的指引服务,确保群众的法律需求及时得到满足。2023年,我们还组织推荐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2家集体、3名个人参与评比,均被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并对先进典型进行了大力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公共法律服务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制约性问题。一是基层政府重视平台建设轻队伍建设现象普遍存在。二是因基层群众老龄化加剧且受教育程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已建成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服务应用率偏低。三是华阴、白水等个别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经费尚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工作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再动员、再发力,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质增效活动、“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等,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力度,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督促健全经费保障工作机制,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渭南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