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2017年,中省分别出台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中省文件精神,2019年1月,我市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我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做出了全面安排。我市《实施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全市乡镇(街道)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具备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条件的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规范体系。”“事业单位由业务主管机关负责法律顾问制度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为法治建设重要抓手,按照中省市文件精神,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局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全面分析总结近年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经验做法,要求各县(市、区)聚焦法律顾问工作覆盖的空白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通过采取检查、通报等多种手段加大督导力度,并从今年6月份起建立月统计通报制度,大力加快法律顾问制度推进速度,确保2020年底市县全覆盖目标。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84%,在13个部门开展工作律师工作,共向59人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393名律师受聘担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我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经验做法被省司法厅《司法要情》全省刊发。
在医疗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医疗机构依法管理、防范化解医疗风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律师通过担任医疗机构法律顾问、进医疗机构开展公益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及代理涉医疗纠纷诉讼等多种形式,在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化建设,防范和处理医疗风险及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卫健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两级卫健部门协调、指导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协调、指导卫健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力度,同时,引导律师积极服务我市医疗机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处理各类纠纷,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渭南市司法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王广培 电话:2930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