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合阳县司法局强化“三严”举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一、严排查,及时掌握社矫对象心理动态
新入矫者必访。对于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合阳县司法局联合司法所进行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经济状况以及生活工作动态,为制定矫正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再犯罪、非法上访倾向者必访。对有再犯罪、非法上访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合阳县司法局联合乡镇、派出所进行走访,了解其心理特点,做其家属工作,帮助教育转化;暂予监外执行者必访。对于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合阳县司法局联合检察院入户调查走访,核实其平时表现和病情情况,为是否继续执行监外执行措施提供参考依据;生活困难者必访。对生活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合阳县司法局联合乡镇民政部门进行走访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增强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二、严管理,夯实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
利用“社区矫正智能化平台”每日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和轨迹回放记录,核查其行为轨迹是否存在异常,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水印相机APP一日一签常态化,防止出现“人机分离”情况,“电话+微信”双调度监管。通过微信视频通话、微信共享实时位置、电话抽查与平台点位比对,核实其实时位置。不定期抽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每周不少于三次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不定期抽查,通过人脸签到、位置共享、随机点验等方式及时了解矫正对象动态,在“不见面”的前提下,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全员有效管控。
三、严考核,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奖惩机制
落实月度考核制度。细化了社区矫正监管考核项目,每月月初对上月监管情况进行逐一考核,并作为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落实违规惩处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规定的情节,及时开展调查取证,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惩处措施。今年以来,辖区违反监管规定4起,经研究决定给予训诫4人次、警告4人次,通过严格奖惩考核,体现了刑事执行的严肃、公平、正义,防止了社区对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