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渭南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和陕西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抢抓机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以此全面带动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提升,彰显出基层司法行政“小窗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格局”的重要作用。
一、破解难题,为基层司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在管理体制上,全面理顺基层司法所由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体制,做到“人员编制、业务工作、经费设备”由司法局直接管理,打通了全市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二是在管理规格上,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明确县(市、区)司法所建制规格的通知》,明确了渭南市司法所建制规格为副科级机构,司法所长为副科级干部。目前,全市编制部门核定司法所副科级机构100%、核定司法所长副科级职数100%。三是在履职能力上,充实强化工作队伍。要求各县市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招录公务人员,尽快补缺,确保专编专用。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作为司法所辅助人员,保证了司法所不低于5人的目标。
二、狠抓创建,为基层司法行政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创建。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及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创建“六好司法所”的指导思想、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抓创建。严格落实“六好司法所考评细则”,从7个大项,60个小项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明确要求缩短工期,确保三年任务在两年完成。并将“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亮点工作,作为平安渭南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三是深入检查督导抓创建。不间断地到各县市区实地督导,帮助协调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并以中共渭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下发《提醒函》,对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基层单位提出整改目标要求。截至2021年11月,全市建成“六好司法所”标兵所68个,占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
三、完善机制,提高基层法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新时代司法所的职能职责,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市司法所均实行了所务管理“四公开”制度,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保障司法所日常工作和业务高效运转。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所的主责主业,强化诉调对接、警民联调、访调转办,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2021年,共调处民间矛盾纠纷5813件,成功率97.4%,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三是统筹公共服务。全力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截至目前,全市490余名执业律师担任206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持续推进“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建设,落实矫正和帮教措施,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四是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2021年以来,全市司法所代表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纠纷77起,指导制定村规民约367件,先后参与疫情防控排查登记6万余人次,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有效提升了基层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