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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提升抓创建 紧跟时代谱新篇——渭南市 “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纪实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1:13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根基,是基层法治建设的“主阵地”,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20年以来,渭南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和陕西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抢抓机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基本实现了“组织机构建设好、人员队伍发展好、体制机制完善好、基础设施配备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职能作用发挥好”的发展目标,以此全面带动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提升,彰显出基层司法行政“小窗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格局”的重要作用。

一、破解难题,为基层司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

立足新时代司法所的职能定位,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作队伍,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是在管理体制上,改变司法所由乡镇街道管理,“小马拉大车”、管人与管事相脱节的状况。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全面理顺基层司法所由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体制,做到“人员编制、业务工作、经费设备”由司法局直接管理,打通了全市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管理体制的改变,增强了司法所发展的内生合力。

二是在管理规格上,改变司法所机构规格低、职级待遇低的两难境地。积极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对基层司法所建设进行调研,摸清基层司法所在机构编制、人员招录、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有分析、有依据、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基层司法所的“体检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明确县(市、区)司法所建制规格的通知》,明确了渭南市司法所建制规格为副科级机构,司法所长为副科级干部。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跟进、加强对接,推动政策全面落地。截至2021年底,全市编制部门核定司法所副科级机构100%、核定司法所长副科级职数100%、全市129个司法所,新任命司法所长54名。破解了长期困扰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规格和所长职级待遇难题,增强了司法所长远建设的发展动力。

三是在履职能力上,改变司法所人少事多、力量不足、业务素质低、队伍不稳定的状况。以全面落实副科级机构为契机,充实强化工作队伍。对全市司法所的机构和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详细登记造册,准确掌握129个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数量和编制类型。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针对全市司法所政法专编编制存在空编的现象,积极与编制和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切实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要求各县市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招录公务人员,尽快补缺,确保专编专用。同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形式,配备一定数量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综治信访工作人员等作为司法所辅助人员,建立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保证了乡镇司法所不低于5人、街道司法所不低于7人的目标。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为基层司法所招录公务员63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专职人员等充实到司法所,为符合要求的人员落实政法岗位津贴,为司法所履职能力的提升注入了新鲜活力。

二、狠抓创建,为基层司法行政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创建。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跨度大、难点问题多、质量要求高、协调难度大。渭南市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及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创建“六好司法所”的指导思想、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各县市区司法局把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六好司法所”创建作为巩固提升基层工作水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明确责任人,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由点到面,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强力推进。

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抓创建。严格落实陕西省“六好司法所考评细则”,明确创建标准、考评方法、内外标识、规章制度、业务台账等实施细则,严格“六好司法所”的申报和验收,从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工作成效等7个方面,细分成60个小项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渭南市司法局明确要求缩短工期,确保三年任务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在创建中确立了打造示范点、带动一大片的工作指导方针,高标准打造“六好司法所”示范所。还将“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亮点工作,作为平安渭南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三是深入检查督导抓创建。创建过程中,渭南市司法局不断加大对司法所创建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不间断地到各县市区司法所实地考察,悉心指导,及时跟进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协调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对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基层单位以中共渭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下发《提醒函》,提出整改目标要求,持续推动司法所创建工作不断深入。截至2021年12月,全市现有129个司法所,全部完成转隶划转,均为副科级建制;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30个,专编专用279个;现有工作人员514人;有107个司法所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司法所面积和外观标识均已达标的有119个,完成创建任务的92.2%;建成“六好司法所”标兵所54个;全年129个司法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共计618.5万元;落实司法所岗位津贴的司法员259人。2021年,我市2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3名司法所长被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受到司法部表彰。

三、完善机制,提高基层法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围绕推进司法所管理规范、效能增效的总体目标,构建一套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丰富法律服务内容,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新时代司法所的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过错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廉政勤政、公开公示、统计上报、档案管理、考评奖惩及办公设施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全市司法所均实行了所务管理“四公开”制度,公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公开工作人员每日工作去向,公开管理实务和工作过程。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保障司法所日常工作和业务高效运转。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所的主责主业。指导加强镇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实现组织、场所、工作、制度、报酬、经费“六落实”和名称、印章、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六统一”。健全完善镇级人民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镇(街道)”,不发生“民转刑”案件。强化诉调对接、警民联调、访调转办,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2021年,全市调解组织共选聘专职调解员1070名,市财政共投入调解经费294.17万元,全市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202件,调解成功6986件, 调解成功率达97%,防止民间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8起159人次;共排查化解涉疫类纠纷60余件,涉及金额400余万元,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三是统筹公共服务。全力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社区),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市490余名执业律师担任206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持续推进“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服刑在矫人员网上信息对接、刑满释放重点人员三级衔接和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三项机制,健全完善各类工作档案,落实矫正和帮教措施,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四是推进法治建设。协调落实司法所列席乡镇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发挥专业优势,当好参谋助手,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协助组织开展平安创建等群众性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2021年,全市司法所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70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72件,参与、指导、保障村镇“两委”换届、全国“两会”、体育赛事等大项活动350余场(次),代表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纠纷158起,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1426场次, 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指导制定村规民约575件, 先后参与疫情防控排查登记5万余人次,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法力量,有效地提升了基层法治建设水平。